藤县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上游库区以及发电厂房出水口河段清淤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上游库区以及发电厂房出水口河段清淤疏浚工程,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藤县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上游库区以及发电厂房出水口河段清淤疏浚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工程建设地点:藤县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上游库区以及发电厂房出水口河段。
2.4建设规模:对北流河藤县金鸡电站上游5.***及发电厂房出水口***范围内河段和北流河支流义昌江0.***河段,全程****河段进行清淤、疏浚。
2.5招标范围: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上游(A段)、北流河金鸡水利枢纽下游(B段)、段北流河支流义昌(C段)共清淤疏浚***.1*立方米(估算工程量)。
2.6合同价估算:********.**元
2.7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8计划工期:**个月
2.9特别说明:(1)中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本项目范围内租赁临时堆放场地,具体租赁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并按招标人要求将疏浚物装卸至招标人指定的临时堆放场存放,堆放场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中标人不拥有疏浚物的所有权和销售权,只负责劳务施工。疏浚物的所有权和销售权归属**************所有。
(2)河道疏浚施工工程量的核定,在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和**************共同监督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测定的数据或地磅计量为准。
(3)如政府部门和招标人认为必要加快项目进度,需按要求增加相应的运输船只和疏浚工具,增加的疏浚工具和运输船只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到藤县水利局审核批准。如用采砂机具作业的,要有采砂机具合格证明,经业主同意后报备水利部门批准。
(4)投入的施工作业船只和运输船只应根据内河船舶管理的要求配备持证船员。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或租赁有足够合法的运输船只和施工作业船(含抓斗式,链斗式或铲斗式挖泥船),投标人投标时要求提供不少于2艘施工作业船(含抓斗式,链斗式或铲斗式挖泥船)和4条运输船,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天前到藤县水利局进行投标人和投标船只*年内无违法采砂记录证明查询;拟投入的施工作业船和运输船只必须提供有效的船只证书(所有权证书、船只检验证书)的复印件,如为租赁须同时出具租赁证明(同*艘运输船只能由*家投标单位租用;如出现多家投标人租用同*船机设备,则同时租用同*船机设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该船机设备处理),每艘船必须配备*名以上(含*名)的持证船员。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最近*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1)最近*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被《信用中国》(****://***. ***********, ***. **)或《信用中国(广 西)》(****: //***. ********. ***. **)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 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级(含以上)***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中“专业 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B类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 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 中级或 以上等级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符合以下条件之*的:①持有中级或 以上等级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②持有?初级或?以上等级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c类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 个月(如在**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7、8、9月或8、9、**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年 ** 月 **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9 时 ** 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具体开标室见现场***指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藤州镇西厚路***号 地 址:藤县藤州镇长虹街***号7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7******
交易服务部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藤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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