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GC-SG-2021-0096) 受寿光天一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大地路、联盟路、丰东路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答疑澄清及更正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答疑澄清 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A段B段C段E段F段各增加 20t 危险废弃物处理。请明确危险废弃物的具体线路位置及化学性质等。 答:危险废弃物为周围工厂所排出的化工废水废渣,具体化学性质无法确定,危险废弃物的具体线路位置及化学性质需施工方自行勘察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综合考虑。 2.合同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拨付至已完工工程量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5%,工程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 97%,余 3%的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请明确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是指月度形象进度还是其他形象进度? 答:执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2.33本项目地下障碍物的拆除综合在清单报价内,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 请提供地勘报告 答:提供地勘报告,详见附件。 4.合同12.3.1计量原则(2)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请问除变更外,工程量清单项是否应据实调整? 答: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按清单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计取。 5.合同21.1其他重要的要求:(13)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人行道、路面、路缘石及其它原既有设施的损坏,应有承包人负责恢复原状,并经原设施施工单位、双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确认;非必需性损坏除恢复原状外,中标单位按损坏值的10%缴纳违约金,从修复保证金中扣除;若在规定期限内不修复的,由招标人委托原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则从工程款中扣除)。 此项无法估算成本,且和施工冲突的部位必须进行破坏或处理,可否改为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人行道、路面、路缘石及其它原既有设施的损坏,应有承包人负责恢复原状,费用办理总包签证处理,并经原设施施工单位、双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确认;非必需性损坏除恢复原状外,中标单位按损坏值的 10%缴纳违约金,从修复保证金中扣除;若在规定期限内不修复的,由招标人委托原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则从工程款中扣除)。 答:执行招标文件。 6.合同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能否改为: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红线内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答:执行招标文件。 7.14.2.3 结算评审完成后,出具竣工结算评审(审核 )报告,确认工程最终造价。 能否改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报结算评审资料180天内结算评审完成,出具竣工结算评审(审核 )报告,确认工程最终造价。 答:执行招标文件。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P38,K1、Q1 值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确定。 现更正为:K1 值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确定。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3.1 计量原则(2)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现更正为: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按清单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计取。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2.11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现更正为:图纸中没有体现而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列项的,视同设计图纸的补充;图纸中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的,按清单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计取。 注:本答疑澄清及更正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存在冲突部分以此文件为准,未涉及部分执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寿光天一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圣城街以北顺河路以西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博园路以东、海关北侧金宏创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13181694644、18763695597 电子邮件:qdjygcgl@163.com 日期:202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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