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院葛店院区*期工程(湖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平战结合”传染性病房)建设项目实施,******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葛店院区*期工程(湖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平战结合”传染性病房)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
建设项目地点:鄂州葛店开发区高新*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葛店院区。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拟建住院楼*栋,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培训楼*栋,建筑面积1*平方米。
4、投标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竞标。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
1、******葛店院区*期工程(湖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平战结合”传染性病房)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满足可研审批的设计方案),若相关部门有项目建议书报批要求,需含项目建议书;
2、保证报告结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提供该项目可研等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2日止,上午9:**至**:**,下午**:**至**:**。
2、报名地点:******(葛店院区)行政楼*期建设项目部。
3、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
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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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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