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珲春中俄互市贸易现代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珲春中俄互市贸易现代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珲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珲春中俄互市贸易现代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珲春市口岸大路南部终点(紧邻珲春公路口岸);
2.3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进出口互贸产品加工厂、冷库、物流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工期 7**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近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完成*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近*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和吉建管[****]**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 ****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套(加盖公章)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8、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外省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查询截图;
并于上述时间内持投标人报名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套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日下午** 时 00 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开标室;
5.2 因疫情期间,各地方管控不*致,请投标人自行了解项目所在地管控情况(如健康码(绿码)或提供相关证明等),提前做好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室
联系人:**
电 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 ** 月 ** 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