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第*幼儿园幼儿课桌椅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第四幼儿园幼儿课桌椅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浩翔竞磋(货物)****-***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第*幼儿园幼儿课桌椅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1-10-15 至 2021-10-2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写字楼A座7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浩翔竞磋(货物)2021-052-1分包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第*幼儿园幼儿课桌椅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写字楼A座7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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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银行账号
**** **** **** **** 6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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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915657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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