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门东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玉门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凤萍, 张志清, 裴永锋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澳兰名门**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玉门东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成交公告.*** |
玉门东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1
*、项目名称
玉门东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东镇 | ***.4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 | 玉门东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日历天 | 1、固废处理必须遵从并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规定。2、服务单位在固废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操作规程。3、固废处理生产工艺及生产材料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4、保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减少扰民,保护环境,排污及噪音符合相关标准。 | 1、服务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固废处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硅酸盐水泥熟料》;《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2、经处理的固废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磋商文件》及合同文件的各项要求,同时达到无害化综合再利用,处理彻底,对环境不造成*次污染。 | 对玉门东镇南戈壁泄洪道内堆存约****方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生产循环综合再利用。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及代理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2.***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澳兰名门**楼****室
联系方式:***********
3.***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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