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普安县****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并于****/9/**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代理:************** 招标人:****************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机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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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
总分: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报价(元): | ********.** |
业绩: | 1)毕节市中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配电工程项目;(2)红花岗区南关镇运动中心配电项目;(3)贞丰县农商旅互联综合体项目****配电项目;(4)贞丰县新丰路延伸段棚户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地块****电力工程;(5)贞丰县新丰路延伸段棚户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地块地下超市****电力工程;(6)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贞丰供电局****年配网生产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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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
总分: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报价(元): | ********.** |
业绩: | 贵阳吉利整车产业化项目*****降压站***总承包工程、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新建****伏变电站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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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
总分: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报价(元): | ********.8 |
业绩: | 务川县东门、毛岗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电入地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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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条) 投诉机构: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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