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人民医院重点部位等监控设施追加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濮*医招********号
2、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人民医院重点部位等监控设施追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年 9月6日
5、谈判日期:****年 9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濮阳市第*人民医院重点部位等监控设施 包括硬盘录像机*台、监控硬盘8块、半球型网络摄像机2台、筒型网络摄像机**台、监控电源**个、筒机支架**个、监控专用杆*套、监控箱1个、光纤收发器2个、8口网络交换机6个、网桥*对、光缆***米、网线****米、电源线****米、易损配件辅材1批 | 市振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首轮单价(元) | |
1 | 硬盘录像机 | 海康威视 | **-*****-** | 1 | **** | |
2 | 监控硬盘 | 海康威视 | ************ | 8 | **** | |
3 | 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 | 2 | *** | |
4 | ......... | ......... | ......... | ......... | ......... |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濮阳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 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濮阳市第*人民医院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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