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正安县城市绿色智慧停车场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8/**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标段(包)编号:遵*********************
标段(包)名称:正安县城市绿色智慧停车场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
招标人:*************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第*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下浮率:**%
投标价(元):******.**元。
服务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钟 海
资 格: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总 分:**.**
第*中标候选人:*川*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价(元):******.**元。
服务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赵清虎
资 格: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总 分:**.**
第*中标候选人:中鸿*博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价(元):******.**元。
服务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解思明
资 格:市政公用工程
证注册号:********
总 分:**.**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 年8月 ** 日至 **** 年8 月**日,在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
地 址:正安县
地 址: 严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6楼6-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监督部门: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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