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N*******
*、项目名称:霍山石斛产业化综合提升项目-石斛加工产业园建设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
*、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南路**号(原霍山县疾控中心*楼)
*、项目类型:工程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霍山石斛产业化综合提升项目-石斛加工产业园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霍山石斛产业化综合提升项目霍山石斛产业园1#厂房建筑面积约****�O、2#厂房建筑面积约****�O、3#厂房建筑面积约****�O、4#厂房建筑面积约****.**�O、5#厂房建筑面积约****.**�O,其中1#厂房、2#厂房、3#厂房地上*层,房屋高度约**.***,框架结构;4#厂房地上*层,主体高度**.***,局部高度**.***,框架结构;5#厂房地上*层,地下*层,主体高度**.***,局部高度**.***,框架结构。1-5#厂房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土方石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及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及脚手架工程)、电气安装及通风系统(强电施工、火灾自动报警施工、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施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避雷极地系统施工、通风系统施工)、给排水及消防(排水系统施工、给水施工、喷淋系统施工等)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主体工程***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施工业绩:投标人近5年(****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需在电子标书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函(格式附后)。
3、投标人在投标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项目中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根据*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建法【****】**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标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人。
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7、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本招标文件第**条的规定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1年内(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截止至开标之日)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数:1个
**、公告发布时间:****年7月**日
**、公告发布媒介: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开标时间:****年8月**日**时**分
项目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日**时**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仅确定*名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同时出示本人持有的“安康码”。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年8月3日**时**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答疑时间为****年8月4日**时**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时间即****年8月**日**时**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转5-2;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未提交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致的,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咨询提问途径
*律由投标人通过*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疫情防控要求:
(1)总体要求,按安徽省和*安市、霍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2)基本要求,授权委托人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天(开标前**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天(开标前**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授权委托人应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第4号)的要求: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3)鉴于我市、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中标人(承包人)在履行本项目施工合同中,应优先招用霍山本地工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安徽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南路**号(原霍山县疾控中心*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东路恒邦东郡小区3号楼商3-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②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③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④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⑤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帐号:***********************
⑥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⑦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