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李庄镇安石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川匠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西区**-3地块锦绣龙域负3层**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李庄镇安石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服务范围: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安石村;服务要求:依据《*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开展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安排村域生产、生活、生态*生空间,并对基本农田、耕地、生态林地的保护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安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的落实和村民聚居点的建设。对村域的现状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结合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村域的目标定位、项目的总体布局和形象设计,并对村域的产业发展、旅游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提出具体的安排。提出村庄风貌整治的相关要求和内容;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项目通过专家组评审及规委会审定通过为合格。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秀芳(评审小组组长)、韩靖、陈尹(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采购计划编号:**********_********。*、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号”)。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叙州区戎州路西段**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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