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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川 眉山市
竞争性磋商
工程建设
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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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 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详情

采购编号:**************

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项目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7

目录

第*章 磋商邀请

第*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章 评审办法

第*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章 磋商邀请

*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此次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项目,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即报名时间):****年7 7 日至****年7 **日每日9:**-**:**(北京时间,下同);若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应当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电子邮箱领取时,供应商应当将前款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与桐花巷交叉口华信景和城****,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 **时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与桐花巷交叉口华信景和城****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与桐花巷交叉口华信景和城****

人:***

联系电话:***********



第*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最高限价为:******.**元。包数划分情况:/。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之*,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扣除。

A.小微企业**扣除优惠指用扣除后的**参与评标的优惠。

①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

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须按划分标准

提供声明函。

D.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

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失信行为次数,须在投标承诺及声明中如实列明,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条第*款第*项进行处理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章)

6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磋商中标资格、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任*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选*);

(3)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9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

接受

**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 章模糊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6)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商务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效)。

**

装订、包装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律用**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袋或几袋;

(3)密封袋按第*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 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

需要递交的资料

(1)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档*份;

(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第**条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

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磋商终止的情形

a.到场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的无效响应情形

a.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b.密封不完好的经监督人员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过程中的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磋商小组判定,详见第*章评审办法。

16

完成期限、付款方式

(1)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以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提供初步成果后,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查通过后,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按人民币¥8***.**元(人民币:**元整)收取。

2.支付方式: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并支付。

**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总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供应商。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磋商邀请”第*条的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磋商费用

4.1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切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4)采购清单及要求;

(5)评审办法;

(6)合同主要条款。

5.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磋商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6.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7. 答疑会

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7.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

8.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涉及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以不通过处理;涉及评分的,该项不得分。对于*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9.计量单位

9.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磋商货币

**.1 所有报价*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切费用。

**.联合磋商

**.1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知识产权

**.1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磋商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览表

**.4 承诺及声明函

**.5项目报价表

**.6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7服务方案

**.8其他材料

**.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若供应商同时磋商多个包的,可制作*套响应文件也可分包制作响应文件。

**.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日历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

**.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5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 响应文件统*用**幅面纸印制,策划设计方案可采用其它幅面纸印制。

**.7响应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

**.1 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密封章(磋商供应商公章)。

**.3 未密封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标注的将被拒绝接收。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成交

**. 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 成交程序

**.1 评委会将磋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 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结束后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

**.3 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招标采购单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成交通知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磋商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签订合同

**.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 采购人增加合同的权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分之*。

**. 履行合同

**.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磋商纪律要求

**. 磋商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的磋商供应商,属于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支付货款

**.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询问

**.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式两份)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第

(供应商名称)


封面

正本或副本

(第 包)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响应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览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任*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选*)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承诺及声明函

*、项目报价表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

*、服务方案

*、其他材料


*、响

*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货物,磋商价为 元(大写:

2、*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U盘)

4、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日历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期: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本证明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附: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任*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选*)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7)要求提供资料。

*、承诺及声明函

*川兴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磋商中标资格、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切法律责任。

注: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作出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

说明: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

合计:(*元)

备注

1

小写:

大写:

注:1.供应商须按“项目报价表”的格式填写。

2.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现场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1.供应商须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认真响应,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参数要求。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序号对应填写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其他资料

: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附件1: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项目

项(个)

1

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

*、服务要求

(*)项目背景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将对****—****年高标准农田进行规划,通过合理规划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主要建设内容

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

2、制作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矢量图;

3、生成高标准农田年度规划图比对情况图;

4、完成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年)。

(*)项目建设要求

1、总体要求

1)基础数据整理工作

整理包括眉山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规划、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两区”划定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查评估成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土壤环境污染调查成果,以及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已建设园区和规划的园区范围信息、各类土地基础资源等,完成基础数据资源的采集、数据标准化、数据转换、规整,以及高标准农田资源数据库管理和属性编辑维护工作。

2)高标准农田现状分析评估工作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属性分析和空间分析相结合,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状况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分析、高效节水灌溉分析,并输出结果进行展示。

3)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明确适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结合眉山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潜力,分析拟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区域,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以及项目储备库并输出展示。

4)图件制作

制作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专题图、生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规划图,高标准农田重点示范带规划图,提供制图成果管理、专题图出图规范和样板。

2、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编制工作方案

1)区域选择

全面掌握本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同大中型灌区建设、川粮油生产相结合,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区)规划,结合“***”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情况,确定规划区域,并根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实行集中连片、规模建设,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度、土地污染严重、退耕还林还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建设以田网、渠网、路网和耕地质量提升为主要建设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生产水平。

3)规划编制内容要求

1)规划编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规划编制要依据国家、省上关于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相关要求。在立足全市基础上,进行现状分析研究和未来趋势研判,并紧密结合全市区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提出全市范围的规划思路、规划目标、规划区域、规划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重点规划区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进行细化说明。对重点规划区域、重点项目区、重大工程实施区,需要了解耕地状况、地形地貌、水渠网系、道路管网、种植作物等情况,撰写规划文件,编制规划图,对眉山市未来*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着实施指导意义。

3)规划编制要充分考虑规划的宏观战略及前瞻性,突出开放性、创新性、持续性和协调性,特别要注意规划的可行性和对项目的落地指导作用,做到目标科学、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可行。

4)规划编制要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核查、调研工作,对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要进行复核和分析,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5)要充分解读国家、省、市其它相关规划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关系,确保与其它规划的衔接。

6)规划编制应做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7)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年规划要求进行。

(*)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以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提供初步成果后,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查通过后,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合法有效且经采购人认可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导致采购人未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验收标准: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查通过

5、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章 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评审程序

1.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磋商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磋商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磋商报告等。磋商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相同。磋商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磋商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理解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主要包括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标准、磋商内容、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供应商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3.4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3.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书面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

4.磋商

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综合评审

5.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2综合评分细则及标准

5.2.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提供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2.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

5.2.3 除**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2.4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分制,总分***分。评分过程中采用*舍*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5.2.5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明

1

报价20%

2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为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分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2

技术部分**%

**分

1、项目的理解及建议(15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整体的理解和建议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深入全面、透彻,建议科学合理的得1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般,建议合理的得**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偏差较大,建议不合理的得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差的,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实施和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完善科学、可行性强、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并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设计思路较清晰、方案较为完整合理、可行较性强、人员配备合理及分工设置较合理并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9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整体性*般,内容有缺陷,部分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分):质量保证措施细致详细、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完善、有针对性、方案操作性强及管理方案详尽周密的得**分;质量保证措施较细致详细、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完善、方案操作性较强及管理方案较详尽周密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般、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完善、有针对性、方案操作性差及管理方案详尽周密过程不严谨、考虑不周全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

人员配置**%

**

1、 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遣的项目团队责任人: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农学或农业经济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P**证书、***-***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技术人员: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同时具有***证书、***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同时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涉密人员资格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规划人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规划人员具有涉密人员资格证书的*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技术人员数量,低于**人(含**人)不得分,**人以上每增加*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人员配置须提供属于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

4

类似业绩4%

4分

供应商提供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类业绩的,每提供*类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转包合同不予认定)

5

投标人资信**%

10分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供应商具有********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2分。

6、供应商具有***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

7、供应商具有市级科技服务示范项目的得2分,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服务示范项目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第1-4项提供投标人自身的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或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的查询截图或打印件,第5、6项需提供投标人自身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包含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情况、响应方式等。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分;售后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服务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粗糙、方案不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7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1

供应商注册地属于不发达地区得1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得1分。

注:①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不发达地区以国家确定的***个国家级贫困县为准。②以上两项不重复计分。

8

投标文件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项细微偏差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6.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

7.复核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8.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9. 出具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密封情况检查表

3)磋商小组签到表

4)资格性审表

5)符合性审查表

(6)澄清通知及答复(如有)

7)竞争性磋商淘汰表(如有)

8)供应商最终报价表

9)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汇总表

**)综合评分表及汇总表

**)磋商报告

**)废标采购项目文件论证意见(如有)

**)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及变更磋商文件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未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确认,对磋商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磋商报告的有效性。

*、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响应无效条款

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

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5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成交原则、询问及质疑

1.成交原则

1.1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认人。

2、成交程序

2.1评委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指标和配置得分高的优先。

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4招标采购单位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章 采购合同(草案)

(服务类)

合同编号:与招标编号*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元;

2、***元;

3、***元。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日内相应补足。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将按照*川省财政厅《*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采购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接受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甲方按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按合同总额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话: 话:

真: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合同条款应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实际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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