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冶炼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贵溪冶炼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招标,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贵溪冶炼厂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为贵溪冶炼厂的备料车间、动力车间、*车间、供销部、硫酸车间、倾动炉车间、熔炼*、编组站、新材料车间、选矿车间、冶化公司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涉及****盏灯具*对*更换。通过节能改造使照明系统处在最佳运行模式,减少灯具的损坏率并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消除照明方面的安全隐患,在改善照明用电环境的同时还节省了照明运行费用。本次照明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采用***灯具替代原有的泛光灯、投光灯、高顶灯等传统灯具。因为现场存在高温,粉尘,高酸气,高水气,部分区域存在震动幅度较大等复杂环境因素,因此灯具选型需根据现场不同的环境选型。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旧灯具的保护性拆除,新***灯具提供、安装、调试、合同期内免费维护等,灯具更换过程中如需升降车、搭设脚手架或灯具之外的腐蚀支架均由车间负责。具体照明灯具明细详见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年,合同期限内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为固定比例,分7年支付,每*年凭当年验收报告结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是灯具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的灯具产品须有**产品认证;
3.5投标人具备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近*年内(****年6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
3.7投标人****年-****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当前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等限制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以上资格条件3.5~3.8条出具专项承诺,如投标文件中无此承诺,按无效标处理。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1日~****年6月7日每天上午:9:**~**:**,下午:**:**~**:** (节假日提前预约),持(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4)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回执;(5)投标人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至**************(江西省贵溪市冶炼厂生活区教培楼*楼监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的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只接受转账),售后不退。(购买时须备注购买单位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年6月**日下午**时**分,地点暨投标地点为贵溪冶炼厂西区综合楼*楼会议室(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号贵溪冶炼厂厂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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