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注册地(地址) | 桂林市中山北路***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桂华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 ||
成立时间 | ****-**-** | ||
注册资本 | 9,***.*******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范围 | 机床及附件、汽车配件、机床的铸件、锻件、模具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及数控、数显系统等硬件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日杂用品的购销,非标设备的制造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来*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2 | 自然人 | **.** | |
3 | 其他流通股 | **.3 | |
4 | 上海睿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 | |
5 | 中船西江造船有限公司 | 5.** | |
6 | 北京市中机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 3.** | |
7 | 桂林普诺基电子公司 | 2.*** | |
8 | 交通银行桂林分行 | 1.6 | |
9 | 深圳新南滨实业发展公司 | 0.** | |
** | 深圳动力公司 | 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1,***.****** | 净利润 | -1,***.******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3,***.****** | 审计机构 | 广西方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3,***.******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 元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广西方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中机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川大厦西塔楼**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的**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价款*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后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将收到的产权价款*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9、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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