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秸秆生物反应堆”模式服务采购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川省美源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威远县新店镇长塘村4社(组)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威远县2020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秸秆生物反应堆”模式服务采购;服务范围:建立“秸秆生物反应堆”模式示范区1070亩,其中新店镇400亩,界牌镇670亩。充分利用本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在新店镇、界牌镇果园建立秸秆生物反应堆。利用果园施肥开沟机、秸秆粉粹机等机械设备,推广有机肥机械深施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按照“秸秆生物反应堆”模式技术方案,处理秸秆2140吨,利用现有的果园施肥开沟机,移动式秸秆粉碎机进行处理;服务要求:1.服务单位要确保秸秆收集处理数量和还田面积,建立台账。秸秆与辅料、微生物菌剂、生物杀菌剂充分混匀腐熟后还田施用。 2.项目完成后,由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验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9月完成;服务标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宋李艳*********;李尚华 *********;付涛(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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