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年)已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批复文件《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梧审批河〔****〕**号),由《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梧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对灌区中存在问题突出且对正常运行影响较大的骨干渠道及建筑物进行改造,本项目实施衬砌防渗的渠道总长**.*****,附属建筑物***座(处),管理房3座,闸门操作室1间,更换闸门3套,更换启闭机1套,灌区信息化建设。藤县大任水库灌区原设计总灌溉面积为7.***亩,现状灌溉面积为3.***亩,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本次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后预计可灌溉面积7.***亩。灌区主要水源是大任水库及留利拦河坝。项目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后,实施渠道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将由改造前的0.***提高到0.**,恢复灌溉面积3.***亩。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本次技施设计、施工等总承包招标总预算为约****.****元,最终以藤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的初设批复内容为准。***************指示,本项目建设任务分为****及****两个年度,*次性进行招标。在项目结算时依照当年度实际下达的年度资金,分年度进行实施及结算。
2.2工程建设地点:藤县大任水库灌区中太平镇、和平镇、濛江镇范围。
2.3项目名称: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年)
2.4招标项目编号:*************-**。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总工期***日历天,预计开始时间****年3月**日,竣工日期****年7月**日;项目缺陷责任期为*年。
节点工期:每年**月底前完成当年年度下达资金的**%以上,当年度下达总资金任务数量待当年资金下达后,在每年3月**日前向中标人公布。(第*年度下达资金约为*****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对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工程的建设内容进行技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① 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勘测)设计全过程服务。
② 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其中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括的内容有:工程征(占)地、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监理、第*方质量检测等不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内。
2.7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牵头人负共同连带责任。
组成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新的联合体参与同*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年(****年~****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年亏损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注册资金(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从****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内有承担过主要中型或以上级别的灌溉排涝工程的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初步设计或设计批复复印件)。
(2)投标人从****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有完成过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工程完工验收复印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要体现建设项目的规模等级)。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另*成员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如为总承包的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两个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在最近*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被《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广西)》(****://***.********.***.**)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不能是同*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1)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时间从中标公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5)质量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提供的证书、证件必须有效、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年7月至****年**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自
行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水利局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4.2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文资料、图纸、地质勘察、初设资料等)为网上免费下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登*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其他事项
5.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件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件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藤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为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龙大道红岭大厦 8 楼)(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 9 号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梧州分公司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安泰*街**号
邮 编:******
联系人:***、周金清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9. 交易服务单位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梧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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