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市区路灯维护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如下:
序号 |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
澄清 |
1 |
根据住建委资质颁发审核要求中,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查阅到,该两种类型资质不具备路灯安装及维护资质条件,因此这两种资质作为路灯类施工及养护资质要求不合理,该项目为路灯维护和安装,国家并没有取消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应采用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主体,并同时具备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不能把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作为资格要求使用。专业的公司做专业的工程,国家住建委资质资格审核颁发要求很明确。因此,组建联合体方式对本项目工程不合理,现有在很多项资质的公司很多。资质级别越高,资质越多的企业证明公司都具备,所以采用联合体不合理,是否存在偏向性的可能 |
①本项目使用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作为资格要求是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附件规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照明设施维护和照明设施监管巡查两项,如不能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第①、②项要求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
国家住建委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该项资质就是对路灯安装及维护施工许可,营业执照中有路灯维修和维护并不能代表就能开展工作。理由(营业执照最后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为施工属于国家住建部门监管。所以取得了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的方可开展施工和养护工作。因此要求删除此项或改为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内容也可以 |
本项目属服务采购,本项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
3 |
评标第*大项中**.4综合评分项里面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中的第*项中拟投入本项专业设备(**分)(1)供应商(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中具有高空升降作业车的,每提供1辆得6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行驶证、购车发票影印件,行驶证、购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供应商(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中具有巡查检修车的,每提供1辆得6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行驶证、购车发票影印件,行驶证、购车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致。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该项评审方式不合理,有两辆车也不能证明公司的实力,也不能证明公司的维修能力。此项存在偏向性,如果我方有幸中得此标,我方购买两辆全新的工程作业车辆更好的满足业主单位的施工需求。因此,此**分我公司认为是有偏向性的可能 |
此评分项是为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第*条“路灯维护作业要求”而设置,不存在偏向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
4 |
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中,拟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中要求的高空升降作业车,请问高空作业车是否满足要求? |
是 |
5 |
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中,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或以上)电气或电力类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的得2分。建议将工程师专业增加*个机电类,即: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或以上)电气或机电或电力类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的得2分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6 |
招标文件第4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路灯安装及维护内容。此条建议修改为: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路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7 |
如我单位同时满足资格要求第1和2,准备找*家潜山企业作为后期售后服务单位,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
可以,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节“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 |
*、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〇*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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