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公安大数据*体化智能合成作战平台*期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康公安大数据*体化智能合成作战平台*期建设项目
*、采购结果:
1、第*标段“数侦云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号
成交 金额 : 中标 1,***,***.**元
2、第*标段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墩镇厚仁路***号***室
成交 金额 : 中标 ***,***.**元
3、第*标段电子数据辅助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新铺社区江南*品**号楼4单元***室
成交 金额 : 中标 ***,***.**元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第*标段“数侦云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第*标段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第*标段电子数据辅助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 谈判小组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第*标段“数侦云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李宝堂、刘明泰、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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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段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李宝堂、刘明泰、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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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段电子数据辅助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 李宝堂、刘明泰、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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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第*标段“数侦云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元
2、第*标段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8,***.**元
3、第*标段电子数据辅助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4,***.**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号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室(安康市育才路***号)
联系方式:***********
*、附件:安康公安大数据*体化智能合成作战平台*期建设项目采购文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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