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 )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黄山高新区道路交通、竖向、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期限 **日历天 |
名称: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黄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 |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层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6*元 |
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 *** 号 |
*******元 |
名称:黄山高新区道路交通、竖向、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元 |
江 涛 汪 宸 吴 琦 莫景华 方雪峰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黄山高新区道路交通、竖向、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规划成果应与采购需求中的规划原则、内容及深度要求相对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图件、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项研究成果报告、基础资料等)*部分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涡阳县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涡阳县城市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编制项目 2、合同名称:颖上县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 3、合同名称:蒙城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4、合同名称:含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 5、合同名称:临泉县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 6、合同名称:临泉县县域污水工程城乡统筹专业规划 7、合同名称:蒙城县城给水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海缩城市专项规划与建设规划、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与建设规划编制 8、合同名称:灵璧县城给水工程与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编制项目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年**月**日; 2、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楼,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电话:****-******* )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开标过程.***评审得分及排序.***投标单位推荐函.***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