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初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 | ************ | 杭州市西湖区*墩镇西园*路6号5幢*楼西面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 详见协商文件 | 1 | ****** | 详见协商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俊伟,齐天白,祝永英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计**[****]****号)货物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采云”金融服务的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
3.其他事项: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地方病防治中心、德清县健康教育所)
地 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里牌路**号商会大厦**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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