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年大洼区唐家镇唐家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盘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年第*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盘农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建鑫*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唐家镇唐家村。 2.2合同估算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土壤改良面积0.***亩,共施有机肥***吨;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重建渠系配套建筑物***座,其中农桥7座,分水闸5座,进水涵1座,过路涵**座,新建斗渠闸**座,新建支渠衬砌1条长度***米,新建混凝土矩形****米,新建田间道路**条总长度****米等基础设施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划工期**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年以上(含*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年以上(含*年)。成立不足*年的投标单位除外】。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其他要求:同*批次****年大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平安镇新屯村、唐家镇唐家村、赵圈河镇、新兴镇)不兼投。其中赵圈河镇红塔村与蓝石磝村兼投兼中。 | |||||||||||||||||||||||||||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8*元;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后,在导航栏确认【投标保证金】位置选择对应项目并查看虚拟子账号,需从基本账号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汇款成功之后在来款记录位置绑定保证金。(提醒:因汇款过程中有时间差,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绑定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投标系统确认有效后,再进行其他投标流程。(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4.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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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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