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号文“关于********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年抗疫特别国债和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地点:咸宁市高新区甘鲁村*组。
2.2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额:*****元
2.3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时间:详见第*章发包人要求。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第*章发包人要求。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第*标段:妇产科设备采购(腹腔镜;高清数码电子阴道镜;****刀;妇科治疗、理疗*体机;新生儿血氧监测仪 (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黄疸监测仪;盆底磁刺激治疗仪(评估+治疗);中药熏蒸舱;盆底肌肉康复器;神经肌肉刺激仪(评估+治疗);电动人流吸引器)
第*标段:手术室设备采购(多功能电动手术床;多功能麻醉机;心电监护仪 A;心脏除颤仪(带呼吸末***监测);恒温箱)
第*标段:检验科设备采购(微量元素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串联质谱分析仪)
第*标段:儿科设备采购 (儿童肺功能仪;心电监护仪;*氧化氮检测仪;经皮黄疸测量仪;新生儿无创呼吸机;输液泵;输血泵;滴注泵;新生儿高级暖箱)
第*标段:儿保科设备采购 (生理视觉训练仪;热能舒目仪;明目灵动仪;瞳距仪;听力保健设备;隔声室;隔音屏蔽室;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矮身高辅助诊断与治疗监测软件;儿童检测营养分析仪;神经肌肉电刺激仪;肌兴奋治疗仪;电热磁综合治疗仪;早期语言评估与训练系统;步态训练仪;脑电仿生电刺激仪;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诊断+治疗);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治疗);痉挛肌治疗仪;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手功能训练仪;全自动卧式身高体重测量仪器;全自动折叠立式身高体重测量仪;骨密度仪;儿童保健器材*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3.2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3.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年内(不足*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不足*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
3.8供应商近9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
3.9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 9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9时 **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不见面开标流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号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夏科长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年 9 月 **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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