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刘大圩庄园修缮设计、新*军4支队战地服务团旧址设计、张家店战役纪念馆修缮设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刘大圩庄园修缮设计、新*军4支队战地服务团旧址设计、张家店战役纪念馆修缮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晁明红、李拥军、蔡敏、黄家法、王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按实计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及组织过程: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采购人书面推荐具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家供应商,分别是:1、*************;2、安徽徽文昕文文物古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黄山市华润轩古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黄山市徽土古建设计有限公司;5、黄山市大壮古建园林有限公司;6、绩溪县材栔古建筑勘察设计部(普通合伙);并于****年8月**日在*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现场抽签程序最终确认邀请“黄山市大壮古建园林有限公司、*************、绩溪县材栔古建筑勘察设计部(普通合伙)*家供应商参与本次“刘大圩庄园修缮设计、新*军4支队战地服务团旧址设计、张家店战役纪念馆修缮设计项目”投标活动。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市长安南路金皖西广场商务公寓东单元***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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