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智慧教学巡课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智慧教学巡课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交货时间: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更短的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项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智慧教学巡课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主要包括:红外网络摄像机、汇聚交换机、光模块、接入交换机、室内全彩显示屏等设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有近*年高校智慧教学巡课系统设备项目案例及高校用户清单;
1.6、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符合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著作权证书及参数确认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立不足*年的公司不允许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应该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资料的服务。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9月**日-****年9月**日;获取方式:投标人需缴纳招标文件费***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及投标保证金**元(*****.**),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方,均不计利息。*******资产管理处根据投标方汇款凭条与*******财务处确认后,以邮件形式向投标方发送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为****年9月**日**点;除招标方原因外,*经售出的招标文件,均不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回执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邮箱为*******@***.***,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盖章投标文件回执”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9月**日上午**:**前;
3、开标时间:
****年9月**日上午9:**;
*、媒体、联系方式、地址、开户行: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2.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 韩梅梅
3.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号 邮政编码:******
4.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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