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海城市鞍山***济开发区管委会道路清扫绿地养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齐飞 |
海城市鞍山***济开发区管委会道路清扫、绿地养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济开发区管委会道路清扫、绿地养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市西柳镇东村**号政府服务中心*楼东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9 月 ** 日 9 点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鞍山***济开发区管委会道路清扫、绿地养护管理、排水设施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元
最高限价: ***.****** *元
采购需求:腾鳌区域的绿地养护管理******㎡,城区主干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外环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城区*******㎡城区主干路、外环路冬季除运雪;腾鳌城区的居民小区垃圾转运,垃圾转运费用*****户;腾鳌区1座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城区主干路两侧****棵行道树养护管理;腾鳌区域排水设施维护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其他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主体信息注册 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2、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 法规监督部:****-*******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 网络信息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 8 月 ** 日 至 **** 年 8 月 **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民生艺境西门*期) ,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领取。
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免费
因疫情特殊期间,经 招标人同意 , 招标文件 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 ************ ,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 ********* @**.***。邮件标题统*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 ,否则报名无效 ) 。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 招标文件 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招标文件 的无需提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年9月**日9点**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
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楼东侧) 。
*、开启
时间: ****年9月**日9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楼东侧) 。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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