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南*河水系联通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室准〔****〕***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跃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静黄排水渠、子牙新河、北排水河、沧浪渠(本报告简称为南*河)是我市南部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其河口段是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分,担负着我市南部防汛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双重任务,在全市的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环境用水量不足,南*河的生态环境效益难以发挥。
为改善天津市南部的青静黄排水渠、子牙新河、北排水河、沧浪渠的水环境质量,规划建设南*河水系联通工程,实现青静黄排水渠、子牙新河、北排水河、沧浪渠相互联通,并为雨洪水资源利用奠定基础。
工程利用原有公社河,为南部*河输水。公社河北起北大港水库跃进闸,南至沧浪渠,总长**.25**。本次治理段为青静黄排水渠至南至沧浪渠,总长**.92**。本工程包含河道治理、拆除重建倒虹吸、水闸以及机耕桥等**座渠系建筑物(倒虹和其分水闸为统计为*座建筑物),维修改造节制闸1座,在公社河上新建水闸3座,在公社河线路外新建兴济夹道排水渠节制闸2座,改线段涵闸1座。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南*河水系联通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南*河水系联通工程监理,合同编号:***************/**-****-**。主要内容为对河道治理,拆除重建倒虹吸、水闸以及机耕桥等渠系建筑物,维修改造节制闸,新建节制闸和新建涵闸等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临时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年9月**日,预计建设周期7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年8月1日~****年7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9时~**时**分,**时**分~**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2
邮 箱:**********@***.***
发 布 日 期:****年**月**日
*、监督部门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单位负责人:张 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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