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曾志勇、张少明、王永福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永春县*里街镇通贤路**号***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东霖永采招[****]**号(招标文件编号:东霖永采招[****]**号)
*、项目名称: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锦乡路中央第*街*期2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永春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 | 本次核查登记对象为省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包括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泵站、水井、水电站及其他等。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支付宝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地表水年取水量小于******,地下水年取水量小于******),其余取水工程(设施)均应列为本次核查登记对象 | 供应商应按主要技术规格及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 ****年8月底前完成核查登记工作 | 按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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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志勇、张少明、王永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永春县*里街镇通贤路**号***室
联系方式:*******-********
3.***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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