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本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引进2家渠道公司合作单位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招标内容:*************拟引进2家渠道公司,拟对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洋房、别墅进行销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引进2家渠道公司合作单位项目
*** 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引进2家渠道公司合作单位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须在销售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近*年内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起诉开发商的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存在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8层***************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1#楼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1#楼3楼会议室。
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引进2家渠道公司合作单位项目
招标公告(*次)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引进2家渠道公司合作单位项目
1.2、项目编号:******-*******
*、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拟引进2家渠道公司,拟对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洋房、别墅进行销售。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须在销售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近*年内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起诉开发商的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存在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自拟)。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8层***************室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证合*(*证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1#楼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督。
招标人:*************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地块,雪松路以西,洪河北街以南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8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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