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永春县*级、*级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地形图测绘及蓝线内建筑物调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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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1 | 批 | 国内 | ******* | ******* | *******************、福建经纬测绘 | 广电网络、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无 | ||||
合计: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步推进全省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编制河道岸线规划,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明确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是在河岸划定*定区域作为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界限。主要划界任务涉及流域面积**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和国 有 水利工程中的小(2)型及以上水库、4级及以上堤防、规模以上水闸。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现对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总长度为***公里*、*级河道的河岸岸线外扩***米测制地形图,对**个水库库区(包含工程区和生产、生活管理区)范围两侧外扩***米测制地形图,地形图成果保证河道蓝线划定使用要求。项目以有效中标金额为合同总金额,合同执行完成后最终结算金额以验收结算为准。乙方(联合体)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业主指定的作业区域内的各项基础测绘工作。 5.1项目工作内容 本项目生产的成果主要为河道蓝线规划提供工作底图,对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总长度为***公里*、*级河道的河岸岸线外扩***米测制地形图,对**个水库库区(包含工程区和生产、生活管理区)范围两侧外扩***米测制地形图,测图范围需满足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线、蓝线划定的范围线需要,地形图比例尺采用1:****。本项目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式采集地形图,对于变化较大区域应采取无人机补充航空摄影的方式保证采集数据的现势性,主要采集以下几种要素: (1)水系要素采集。测制河道两侧外扩范围内水系边线和沿流域水系附属设施等,河道水系清晰。要求*定河长范围有河流流向箭头;堤防工程上的水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轮廓线需采集。 (2)居民地要素采集。对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范围和水库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的现状房屋和水利工程构筑物进行采集,并调绘房屋结构、层数等属性。 (3)地形地貌要素采集。地形地貌数据是后期规划编制使用的必要数据,地形地貌清晰。地貌高程点在标准外增加新的采集要求:地形有变化的地方要有高程点;跨河、拦河建筑如桥面、水闸闸墩及拦河堰堰顶等打上高程特征点。对已建堤防工程应实测或修测处坡脚地形线或堤肩地形线。 (4)交通要素采集。采集河道两侧外扩范围内道路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双线道路按实际宽度按比例尺表示,作为后期规划编制的辅助参考数据。 (5)地名地址要素采集。地形图名 称标注要详实,标注出地名、居民地、机关、学校、桥名、道路名、河名、水利工程名称等。 (6)对水库等水利工程需采集工程区设施及生活生产区建筑的外轮廓线,工程区设施比如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生活生产区建筑比如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若航测成图时水利设施外轮廓线被植被遮挡,需实地进行修补测。 (7)对永春县历年影像数据(****-****影像,****年中分辨率影像,****年高分辨率影像)进行切片加工发布服务,并对接到永春县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8)在甲方后期开展河道岸线保护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过程中,需应甲方要求对地形图成果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联合体)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将成果报送甲方,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的全部成果资料按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整理齐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组织清点验收、立册、建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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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 | 中标人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 |
2 | ** | 中标人完成地形图测制并提交相应成果,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 |
3 | ** | 中标人完成历年影像切片,并对接到永春县河长制综合管理系统,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 |
4 | ** | 中标人完成地形图成果内容调整和修改工作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合同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非因发包方原因,乙方(联合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工期要求提交合格成果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联合体)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联合体双方各自支付违约金的数量由联合体双方协商而定,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天按合同总额的0.**%计算,每个阶段逾期超过**天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联合体)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联合体)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并双倍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及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甲方迟延支付任何*期合同款项的,应向乙方(联合体)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天按合同总额的0.**%计算。 违约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相关政策性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14.1成果数据格式要求
(1)数字地形图
采用*.DWG格式。
(2)文档资料
采用*.DOC格式。 14.2成果提交
(1)数字地形图成果
1:2000地形总图1套(电子)
标准分幅1:2000地形图1套(电子)
1:2000图幅接合表1套(电子)
(2)文档资料
项目技术设计书(电子1份、纸质2份)
项目技术总结(电子1份、纸质2份)
项目资料移交清单(电子1 份、纸质2份)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福建省永春县留安路***号 | 住所: | 永春县鹏源街2号3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林淑华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永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永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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