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铺山景区客运架空索道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冶招【****】***号
本招标项目 毛铺山景区客运架空索道工程***总承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冶市灵乡镇毛铺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条长***米索道,上、下站房、游客中心、停车场、道路、设备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7-**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竣工图编制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 此招标公告为模板,具体招标公告详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市政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特种设备客运索道安装A级资质;(4)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年(投标截止之日前*年)须至少有*个投资金额*****元(含)以上的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年(投标截止之日前*年)须至少有*个投资金额*****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索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只允许*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工程施工单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年 6 月 ** 日至 **** 年 6 月 ** 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7 月 8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湖北省大冶市灵乡大道东1号 | 地 址: 湖北省大冶市检苑小区2栋*单元***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年 6 月 **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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