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山市徽州区呈坎村古建筑群消防工程(*次)答疑澄清
*、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山市徽州区呈坎村古建筑群消防工程(*次)
原项目编号:*************-3
原公告日期:****年3月**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单位: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收到潜在投标单位的异议,现就异议回复如下: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业绩:具有****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揽的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元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有总包单位或土建施工单位分包的合同无效)”,请问从总包单位合法分包过来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业绩”描述改为“投标人业绩:具有****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揽的单个合同金额****元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2、问:本项目清单编制说明第**条描述“**、图纸中“对外露电线进行穿管敷设及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电气改造”现明确为每户可按暂定工程量计入,共**户。每户暂定量如下:*****明配电管***米,****-**-2.****耐火电线***米,****-**-4.****耐火电线***米,单控单联开关5只,单联双控开关5只;普通吸顶灯**只,*孔插座**只,*孔带开关插座5只,*孔***插座3只;”,但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单控单联开关、普通吸顶灯、*孔带开关插座,是否需要请确认。
答:原图纸设计未考虑,清单做法及工程量均为暂定,原招标清单单控单联开关、普通吸顶灯未计入,*孔插座工程量并入*孔插座计入,现已按设计单位答复调整,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
3、本次设计要求的越野型水雾消防车为国V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装备中心【****】***号文件《关于重型燃气车辆产品实施国*排放标准的通知》,目前国V排放标准的消防车已无法正常上牌及年检,是否调整为国*排放标准越野型水雾消防车,请明确。
答:本工程图纸为****年5月份设计完成,目前国V排放标准的消防车已无法正常上牌及年检,经咨询设计单位回复,现清单控制价已按国Ⅵ排放标准调整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
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3.7 所有添配石材须经文物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条款。
5、开标时投标人是否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答:本项目并非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至****年4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年4月**日9:** 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年4月**日8:**时前。
7、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改为****年5月1日至****年**月**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层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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