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年第*季度罪犯食堂食用鱼 采购项目(*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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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年第*季度罪犯食堂食用鱼 采购项目(*次)中标公示 |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年第*季度罪犯食堂食用鱼
采购项目(*次)中标公示
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年第*季度罪犯食堂食用鱼采购项目(*次)(项目编号******-**-***),于****年3月**日**:**在*成体育馆旁职工之家*楼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单位: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
2、候选中标供应商:安徽省*成*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总价:******元整(******.**元)
4、公示期:****年4月3日至****年4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举报受理部门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质疑)人的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须*次性提出,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若存在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臆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此类异议材料不予接收。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秩序的,将记入不良记录,3—5年内不允许进入*成市场。
举报受理部门名称: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中中标候选人即确定为中标人。
特此公示
安徽省*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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