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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水县赣江河道(含支流)砂石开采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赣黄氏【****】***-1号招标澄清公告1
各投标人:
经相关文件批准,************受***********的委托,对“吉水县赣江河道(含支流)砂石开采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赣黄氏政采【****】***-1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1.原内容:第*章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迟交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和**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澄清后内容:第*章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迟交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原内容:第*章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要求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商务评分
2.投标人每艘船配备两名专职船员,*名驾驶员,*名轮机长,*名轮机员,每项得1分 | 所有证件需提供海事局颁发的原件, |
澄清后内容:第*章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要求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商务评分
2.投标人4艘自有运沙船每艘配备船长1名、驾驶员1名、轮机员1名 每艘得1分 最高得4分 | 所有证件需提供海事局颁发的原件, |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致,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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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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