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溪市城区小街小巷及社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包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贵溪市城区小街小巷及社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包
1.2招标编号:****-************-**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标段),本包为**包。
1.4预算金额:本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定单价为4.8元/平米.年,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限定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5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条目编号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简要服务描述 |
** | 东门办事处辖区内小街小巷及社区 | 贵购************** | 3年 | ***.******元/年 | 包括合同范围内清扫保洁、垃圾*次清运及环卫设施配置等相关工作内容 |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6.3投标人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
2.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6.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6.7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备城市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服务经营范围。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同)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为无效投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数字证书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证书时间为准。
5.2开标地点:**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贵溪市雄石东路**号城市管理局(老环保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鹰潭分公司详细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茅源村**号(江北之星宾馆旁)
邮编:******
联系人:***、***、陈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6.3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疫情期间开标,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盖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身份证,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进行投标活动,否则*律不得进入交易现场(格式见附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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