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单位的************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因故发布澄清公告:
*、原磋商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采-*******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
*、澄清事项、内容:
1、本项目原磋商文件中“第*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项磋商函中第6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项目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不*致,现澄清此项内容以磋商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原文件中“(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空调维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项目。”现改为“(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屋管理服务、房屋维修维护等相关内容。”)
2、原磋商文件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现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济源市)》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济源市宣化街东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西***路南长基8号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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