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福惠苑小区(1—9号楼)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山城区福惠苑小区(1—9号楼)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且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福惠苑小区工程(1—9号楼)施工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3项目概况:总投资约1.8*元。总建筑面积******.**㎡。1号楼建筑面积*****.**㎡,2号楼*****.**㎡,2号楼附属用房****.**㎡,3号楼*****.**㎡,4、5、6号楼*****.**㎡,7号楼建筑面积*****.**㎡,8号楼*****.**㎡,9号楼****.**㎡,地下车库*****.**㎡。
2.4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鹤壁市山城区福惠苑小区地上地下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 期:***日历天。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签署时间在****年1月1日以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2*元以上的房建工程),可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元;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有类似业绩*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指竣工验收在时间在****年1月1日以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2*元以上的房建工程),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组成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证明、网上查询截图及社保查询方式);
6、企业须证明自身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完成本项目;
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公告发布期为:****年6月**日至 ****年6月**日。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元 /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缴纳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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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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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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