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濮阳县****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濮阳县****年清洁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县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
4、采购内容:低温变频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碳晶电暖器、碳纤维电暖器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于秋玲、史来明、张海欣、郑文明、段鹏飞、琚合生、杨桂兰
*、定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信息:
第*标段: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 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地址:濮阳市胜利路与金堤路交叉口东北角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应收取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段:*****.**元,*标段:*****.** 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元,*标段:*****.** 元,*标段:*****.**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结果公告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濮阳县红旗路东段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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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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