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普安县新店至碧痕公路(普安段)改造工程(*标段)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贵州*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经依法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 (日历天) |
得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
*** |
***日历天 |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
陈国礼 |
***日历天 |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
***日历天 |
**.**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公 示 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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