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都大道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单*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编号:****-*******4
2、采购人名称:**********
3、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中都大道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服务的说明
1、本项目位于新城区中都大道,南北总长约4.7公里,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道路绿化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占地2.3*平方米,机非分隔带占地1.***平方米,南外环-明皇陵道路两侧纯绿地占地**.9*平方米。游园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前门路至南外环道路两侧游园占地9.***平方米,高速路口游园占地9.5*平方米。
2、建设地点:凤阳县境内。
3、采购预算:*标段:****元,*标段:***元。
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标段:道路绿化及前门路-南外环道路两侧游园设计,*标段:凤阳县高速游园景观设计。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
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凤阳县中都大道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拟由扬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工作。因此特申请采用单*来源采购。
(*)拟参与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供应商名称:扬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标段:供应商名称: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年3月 3日至****年3月 9日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郝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驻滁办公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号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室
联系人:**
电话:****-*******、***********、***********
3、监督部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