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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梅城镇刘墩、彭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第*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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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潜山市梅城镇刘墩、彭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第*次) |
项目编号 |
皖**—****—***(**)(*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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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价(元) |
******.00 |
设计周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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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
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的设计深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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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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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 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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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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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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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项目负责人 |
查新中 |
投标 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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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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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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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项目负责人 |
郭 珩 |
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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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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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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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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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受理 |
招标人: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乔路**号2幢***室 联系人:*** 电 话:****-******8 本项目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注:&**;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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