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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中心****年人民广场、人民公园亮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市海港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海港区西港路***-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为****年人民广场、人民公园亮化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工程内容包括人民广场周边树木、雕塑、小品亮化、景观灯的改造,投影灯设置;公园主要进行廊桥亭阁、假山、水系亮化。 *标段工程内容包括广场众志成城雕塑灯光秀亮化设置和广场、公园喷泉改造。 2.项目编号:*标段:****-*******-**;*标段:****-*******-**。 3.采购预算:*标段:*******元;*标段:*******元。 #******##_##_#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符合与本工程相适应资质。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报名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磋商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上查询结果(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要求以上所有资料携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套且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市海港区西港路***-1号*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分至**点,下午**点**分至**点**分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市海港区西港路***-1号*楼开标厅 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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