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智慧食药监管项目*期”进行单*来源采购,供应商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年8月**日至****年8月**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汉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陈明星,联系电话:****-*******)和************(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号,联系人:高航,联系电话:****-*******)。
***8年8月**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年8月**日
采购人 | ************ | |||||
***称 | ************智慧食药监管项目*期 | |||||
预算金额 | ****元 | |||||
专家1 论证意见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5月由********开发并使用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监管信息系统”。本项目需实现与省级系统标准体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共享。考虑本项目的特殊需求,建议由上述公司完成,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李志超 | 身份证号 | ****************** | 职称 | 正高工 | |
工作单位 | 陕西省粮科院 | 电话 | *********** | |||
专家2 论证意见 | 该项目在省局食品监管平台系统上进行扩容开发,与该系统存在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同时涉及到身份认证系统,为了保障省,市数据无缝对接达到互联互通,节省建设经费,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来源采购,由********承接。 | |||||
专家姓名 | 党志刚 | 身份证号 | ****************** | 职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电话 | *********** | ||||
专家3 论证意见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5月由该公司开发,本项目是基于省平台的基础上开发。为了保障该项目无缝对接和互联互通,建议本项目单*来源采购。 | |||||
专家姓名 | 郭建琼 | 身份证号 | ****************** | 职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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