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6日——****年**月**日)
项 目 名 称 |
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附属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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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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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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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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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附属设施工程 |
第*中标候选人 |
*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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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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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正*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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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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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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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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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年 **月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4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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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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