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招标条件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人:*******************;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地点:辽宁省;
招标范围:铁岭市分行及*家县行(昌图县支行、开原市支行、调兵山市支行、铁岭县支行、西丰县支行)食堂外包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公司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相关类似业务;
2、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公司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4、在以往餐饮服务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具有合同标的额***(含)以上或服务超过***人同时就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1处)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7月**日之间);
6、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 “信用中国” (***.***********.***.**)未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隶属同*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 下午**:**-**:**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室)
4、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5、 发售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套(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 具有合同标的额***(含)以上或服务超过***人同时就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1处)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7月**日之间)(5) “信用中国” 截图(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6)提供投标日前*个月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复印件)(7)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 日**: ** (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室****************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 ****室)
*、其他
1.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
2.合同有效期内,如遇采购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3.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轮公开招标只有*家供应商合格的,直接转为单*来源方式采购。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有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A 座 ****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