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营*环生态环保项目厂外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大营*环生态环保项目厂外公路工程施工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字【****】***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康大营镇;
2.2 规模:本项目采用设计时速**公里/小时的*级公路标准,全线路基宽采用7.0米,路面宽采用6.0米,土路肩宽采用2×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4.**公里。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6月**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桩号为 **+***,终点桩号为 **+***,主要经康大营镇*道岗村,利用村内旧路 0.***、利用乡道营白线-北*块石线改建 2.***、新建 0.***;重建涵洞3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元以上、*级或*级以上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要求中近5年指****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道桥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备道桥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注:近5年指****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对施工标段投标人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8 如提供的业绩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9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级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不能通过本工程的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文本及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9月**日到****年9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号)*楼标书发售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6)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注: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付款。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注册审核电话:***-********/ ***-********。
标书付款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申请,具体付款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选择以电汇方式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4 招标文件售价****元,图纸售价****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号)2号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号)2号开标室;第*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信封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号)2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 本项目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号附近 |
联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 |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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