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泰安道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H-***)成交公告
受 ******************** 委托,************ 以 单*来源 方式,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泰安道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泰安道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H-***
*、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 | ************ | 泰安道**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泰安道社区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项 | 1.0 |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建实,马淑敏,贺君伟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
2.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胡悦:***-********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办公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计**[****]****号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单*来源文件公告
************
****年**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