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第*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次)中包公示
****************受******的委托,对黔南州荔波县第*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次)进行公开发包, 并于****年**月**日开包、评包,开评包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号
标段(包)名称:黔南州荔波县第*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次)
招标代理:****************
招标人:******
开包时间:****年**月**日
开包地点:开标厅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包候选人为:
第*中包候选人:**********
总 分:**.** 报价:下浮**%
质 量 要 求:达标负责人:阳波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是
第*中包候选人:***********
总 分:**.** 报价:下浮**%
质 量 要 求:达标负责人:郭敏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是
第*中包候选人:************
总 分:**.5 报价:下浮**%
质 量 要 求:达标负责人:查全平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是
公 示 期:****-**-**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荔波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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