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承诺入围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本中心”)受******的委托,就“****-****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进行承诺入围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购方式
第*标段:综合类网上超市供应商;面向规模较大、综合素质较高、配套服务完善的大中型综合供应商,评审专家严格按照入围要求进行评审,入围后可在其经营范围内销售所有类别商品,且不受上架商品数量限制。(采用资格符合性评审入围方式进行)
第*标段:专业类网上超市供应商;面向主营范围较小的小微型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资格),仅限投标经营不超过5种类别商品,采购实行承诺入围制。(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项目编号:诸政采购**** -**-**
(*)项目名称:****-****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
(*)采购内容:
第*类:办公用品
第*类:办公设备
第*类:家具用具
第*类:日用*货
第*类:生活电器
第*类:数码设备
第*类:计算机设备
第*类:体育用品
第*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类:灯具商品
第**类:教学科研
第**类:*金工具
第**类:机电设备
第**类:食品饮料
投标供应商应在其经营范围内选择投标商品类别,上架商品型号必须为通用型号。
采购目录详见政采云网上交易平台。采购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全省统*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诸暨市政府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如按规定经网上协议采购或在线询价后,拟成交商品**高于网超**的项目。
(*)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对诸暨市各地区用户需求具有快速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须承诺于签订协议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将注册的书面资料提交***********和******复核备案;
3、申请网上超市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任*条件要求:
(1)在主流电商平台(天猫或京东或苏宁)开设网店(需手工上传商品);
(2)中小微型供应商(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也可承诺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免费网店系统开设网店(可实现手工上传商品,上传商品必须具有该产品同期在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任*销售平台销售链接),并通过该系统进行收发货管理。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6、非诸暨市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个月内,在诸暨市内设立分支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诸暨市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7、未因违反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协议而被浙江省本级或其他区划财政部门暂停或取消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的。
标段*综合类网上超市供应商其他条件:
为保证服务质量,综合类网上超市供应商除需具备上述法定条件和本文件“*、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中“(*)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仓储配送要求:为满足采购单位较高的的送货上门要求,网上超市综合类供应商须在诸暨当地自有或租用***平米以上仓储,以不动产证或房租合同(租期不少于本次入围协议期限)及租赁发票为准,报名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作无效处理),并附仓储场所照片(评审小组将随机对上述情况开展实地复核);
(2)本地化服务要求:合格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须在诸暨当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所载或不动产证或房租合同及发票为准,投标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经营场所照片(评审小组将随机对上述情况开展实地复核);
(3)售后服务要求:合格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不少于**人的在诸暨售后服务团队,以所在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投标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及时供货能力:供应商具有不少于2辆配送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为准,车辆行驶证与供应商名称须*致(个人车辆不得作为供应商配送车辆)。
(5) 具备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条件。
服务要求:
1、具有面向政 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同时要求在诸暨市内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工作日的现场服务工作制,7***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2、要求供应商于入围结果公示结束后*个月内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商品上传相关事宜,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协议。
(*)保证金:
1、第*标段综合类网上超市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2、第*标段专业类网上超市供应商:不设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报名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3、缴纳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帐号:*********************;
款项用途:保证金。
4、入围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时,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9:**-**:**。
2、承诺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暨东路**号*楼)
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将不予接受。递交时间截止后,资料不能撤回、补充和修改。
注:承诺文件须装订成册,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评审时间及入围原则
1、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询问和比较等。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2、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上架审查
入围供应商按各自入围的商品类别上架商品。上架商品的要求及**说明:
1.上架商品的商标、知识产权、专利、商品标识标注、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上架商品须符合国家*包及售后服务要求;
3.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为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销售商品,上架商品**应以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销售平台销售**为依据进行优惠;
4.天猫、京东、苏宁、中关村在线销售平台未上架且不可比的商品,不得上架。
(*)履约的监督
1.按年度实施动态考核,总分***分,考核年度内动态进行加减分;
2.市财政局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第*方审查机构不定期开展**和商品等情况巡查。
经查实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每次扣**分:
(1)存在网上超市商品销售**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及以上的;
(2)发布的商品信息前后出现品牌、**、图片、属性等不*致、重复等情况的;
(3)发布商品选择类目与商品不相关的;
(4)发布的商品与实际不符,包括夸大、过度和虚假宣传的;
(5)发布或销售不具可比性的特定型号商品的;
(6)不符合平台商品发布规范的其他行为。
3.经查实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每次扣**分:
(1)销售**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以上或因**问题被黄色预警3次以上的;
(2)发布质量不合格商品的;
(3)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4)恶意利用规则、误导采购人获取虚假商品销量、评价、满意度等的;
(5)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订单、合同累计5次及以上的;
(6)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1次的;
(7)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或资格征集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4. 经查实有下列违规行为的,考核分直接扣至0分:
(1)销售**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以上的或因**问题被橙色预警2次以上;
(2)发布国家禁止出售商品的;
(3)发布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盗版商品的;
(4)未经允许盗取、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的;
(5)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累计5次及以上的;
(6)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8)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篡改数据或者虚构交易记录的;
(9)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集采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违规、违约行为的;
(**)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竞价结束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
(*)奖惩机制
1.考核评分实行动态发布,定期在*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2.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于每年**月**日进行公示。
3.年度考核得分高于**分的,电子卖场协议自动续签。
4.年度考核得分低于**分的,需在下年度重新参与入围投标。
5.考核年度内,考核评分被减至0分的,直接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电子卖场管理方3年内不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相应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
(**)其他
1.已入围****-****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的供应商可不受本次入围协议限制,继续执行原入围协议至协议期满(****年**月**日);也可以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入围综合类或专业类供应商,并重新签署承诺书和协议书(重新签订后原协议自动解除)。
2.根据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管理权限,若上级管理部门在协议履行期间出台相应的调整政策的,本次入围协议将按上级管理部门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1、供应商上传商品与网上超市平台对接有关事项,请联系政采云公司(**********),政采云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谭刚***********,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东路**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3、业务指导: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
(*)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
附件1:《****-****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
附件2:****-****年度浙江省诸暨市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年9月**日
附件信息: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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