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期)项目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及接入服务(第*次)单*来源采购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建项目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肇庆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建项目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建项目管理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区-1-(B)景竣名苑**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建项目管理局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期)项目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及接入服务(第*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项目实施地点 | 最高报价限价 |
****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期)项目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及接入服务(第*次) | ***户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完成并交付验收 | 用户指定地点 | ¥*******.**元(大 写:人民币*******元整) |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燃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单*来源谈判文件的方法
被邀请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 年 7月5 日起至 **** 年 7月 **日期间上 午 9:**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区-1="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区-1" b="B" 景竣名苑**栋3楼="景竣名苑**栋3楼"&**;现场购买单*来源谈判文件。购买单*来源谈判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载有“统*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单*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年 7月 **日下 午 **:** ~**:**(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 年 7月 ** 日下 午 **:**(北京时间)
(3)报价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 楼 ***室(即端州*路 ** 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单*来源谈判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管道天然气属特殊商品须特许经营。
2、**********是经肇庆市政府唯*批准授予的、全面负责肇庆市区天然气供应和输气管网建设的他续经营企业。
3、肇庆市自****年起已将肇庆市内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年,期间肇庆市政府不再受理其他单位对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等申请事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
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出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供应商名称:**********
地址肇庆市建设*路**号第1幢(办公楼)*、*、*层
*、专家论证意见:
(*)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期)项目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及接入服务单*来源采购公示》
(*)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详见《****年市直保障性住房(惠兴居*期)项目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及接入服务单*来源采购公示》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联系事项
(*)采购***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采购***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区-1-(B)景竣名苑**栋3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采购人:***建项目管理局 |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财政部门:肇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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