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食品检验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招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网上报名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天马路与园区*号路交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红河州食品检验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名称: 红河州食品检验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框架招标 ;
1.2.2 项目地点: 红河州辖区内;
1.2.3采购内容:食品生产环节抽验、食品流通环节抽验、餐饮食品环节抽验、食用农产品抽检,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4采购预算价及分包情况:
采购预算单价 (元/批) | 采购数量 | 预算总金额(元) | 抽检地点 | 备注 |
省抽任务****元每批,食用农产品***元每批 | 省抽任务***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批次 | *******.** | 红河州管辖的**市/县 |
注: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都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及预算总金额。
(1)第*包:州局、个旧局、建水局、泸西局、红河局为第*个采购包,即省抽任务***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批次,合计金额**.2*元(其中省抽**.6*元,食用农产品**.6*元):
(2)第*包:蒙自局、石屏局、河口局、屏边局、绿春局为第*个采购包,即省抽任务***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批次,合计金额***元(其中省抽**.4*元,食用农产品**.6*元);
(3)第*包:开远局、弥勒局、元阳局、金平局为第*个采购包,即省抽任务***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批次,合计金额**.***元(其中省抽***元,食用农产品**.***元)
(4)项目检验服务项目分为*个包进行招标,按照省级补助检验费用内金额购买,确定*家承检机构,每个承检机构负责*个包开展检验工作。每个承检机构对*个包均可报名,但最终只能中*个包,如果同时中两个包具体由招标人确定做第几包。另外*个包则选用第*中标候选人。
1.2.5服务期限:本批次采购任务结束;
1.2.6检测实验地点:检测实验必须在云南省以内进行;
1.2.7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每个包选择*家中标单位。如果*家投标单位同时中两个包具体由招标人确定做第几包。另外*个包则选用第*中标候选人。
1.3资格要求
1.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他条件:
a、承检机构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计量认证);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
(3)投标人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日前*年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4)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6月**日至 ****年6月**日,每日上午 8 时 **分至 ** 时**分,下午 ** 时**分至 ** 时**分(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公告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到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确认报名:
1: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
2:企业法人证明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检机构的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备注已取得两证合*的企业只用提供***证)复印件
5:承检机构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复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社保证明原件:提供由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原件(内容至少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和公司名称)
2.2招标文件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
2.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提交3.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3.2网上上传: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加密投标文件的光盘,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年7月5日上午**:**时。
3.5、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4 、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与园区*号路交口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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